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友情链接
办事流程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办事流程

一 、招聘工作流程
    1.各院系处室需要填写附件1《各院系非教师人员招聘需求计划 》和附件2《各院系教师招聘需求计划 》 。《各部门非教师人员招聘需求计划》经部门负责人审批,人事处审批,校领导批准。《各院系教师招聘需求计划》经部门负责人审批,教务处意见,人事处审批,校领导批准。
    2.各院系处室将校领导批准的《各院系非教师人员招聘需求计划》和《各院系教师招聘需求计划》提交到人事处,人事处按照《各院系非教师人员招聘需求计划》和《各院系教师招聘需求计划》的内容发布招聘信息,收集简历,并根据各部门的岗位要求对简历进行初步筛选,将符合岗位要求的简历推荐给各部门进行面试和试讲。
    3.人事处组织校级面试和试讲活动。
    4.面试和试讲合格者为我校拟录取人员。
    5.学校拟录取人员资料报送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批。
    6.集团审批后通知录取人员到人事处办理调配手续。
二 、入职手续
    1.人事处将面试和试讲结果反馈给面试者和试讲者。
    2.拟录取者需要向人事处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资格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体检报告(必查项肝 功、心电图、胸透),2张一寸照片。特别注意的是临时用工人员还需要提供无犯罪证明和替换证明。
    3.人事处对拟录取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待审核通过后,办理入职手续。入职手续包括填写附件3《求职申请表》、附件4《干部履历表》、附件5《员工工薪定级审批表》、附件6《社会人员面试表(业务部门)》、附件7《社会人员面试表(HR部分)》。一般员工须先由校长审批,上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批,经集团人力资源部通过后方可聘用;中层以上职位的须有董事长审批通过方可聘用。
    4.入职手续办理完成后,通知被录取者到人事处开具附件8《新进人员调配单》,持《调配单 》上岗工作。
三 、离职手续
    教职工辞职的须提前30天向人事处提交离职申请书需有本部门负责人的签字确认。再到人事处领取附件9《离职申请表》和附件10《河北传媒学院离职人员物品交接单》。按照《离职申请表》逐级审批,离职日期以最后集团人力资源部的批准日期为准。
四 、调动手续
    员工调动提出书面申请,必须征得原部门和调往部门的负责人的同意,人事处的审批,校级领导的批准,方可申请职位变动。填写附件11《职位变动申请表》
五 、薪资调改
    员工发生以下变化时,可以进行薪资调整
   (1)职位晋升或降低
   (2)学历学位的晋升
   (3)职称的晋升
    调整流程: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本部门领导审核,将材料报送人事处审批,根据集团薪资的管理规定填写附件5《员工工薪定级审批表》报校领导审批,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批。
六 、员工信息
    人事处根据每位员工的入职手续整理员工基本信息资料,各部门秘书在基本信息的基础上每个月底对本部门人员信息进行更新统计并由本人核对确认,统计完成后在每月5号前上交到人事处。附件12 《河北传媒学院信息统计表 》
七、档案调入流程

     1、河北传媒学院开档案调入证明
     2、本人持调入证明到河北省人才(裕华路与南小街交叉口省人才大厦)二楼大厅单位档案转入窗口办理调入手续(具体程序按省人才要求办理)。
     3、档案落入河北传媒户下,省人才出具《存档合同》一式两份。
     4、填写全部内容,河北传媒学院人事处盖章。
     5、省人才档案室盖章,省人才档案室留存一份。
     6、河北传媒学院人事处留存一份(此份务必交回,否则无法缴纳保险)。
     7、请一个月内办清存档手续,以最终交回人事处留存的《存档合同》为准。
备注:附件见常用下载



[版权所有] 河北传媒学院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兴安大街109号 [邮编]051430

办公电话:0311-68017426、85860057

冀ICP备11024535号  技术支持:信息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