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传媒学院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度学期绩效暨学年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7-03 点击量:
河北传媒学院
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度学期绩效暨学年考核的通知
各院(系)、部、处(室):
2013-2014学年,在集团和学校的领导下,全体教职员工以教学为中心,团结协作、奋发图强,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绩。考虑到目前学校评估准备任务繁重,部分院系又面临放假前搬迁,时间紧迫。因此,学校决定将学期绩效工资考核与学年考核一并进行。现将有关考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的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注重德、能、勤、绩,全面考察和量化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的分类和范围:
1、中层正职(各院系主任、书记,各处处长、主持工作的副职)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和主管校领导负责考核。
2、其余干部及教职员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进行考核。
3、工勤人员由相关处室按本通知精神分别组织考核。
4、入职时间不足三个月的(截止时间5月31日)和已办离职手续人员不参加考核。
三、考核的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李锦云
成 员:赵军山、丁海宴、万素英、贺健强、刘福寿、任彪、徐国龙、姚绍武、孙伟。
2、校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办考核具体事务。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3、各院(系)分别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小组成员名单自定,报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批准备案。
4、机关行政部门成员满5人(不含正职)以上的单位可作为一个单独考核单位,不满5人的合并成立考核单位,合并名单见附件1。
5、学校成立考核督查组:由教务处、学生处、产学研、督导办和人事处人员组成。成员及分组督查范围见附件2。
四、考核的内容:
(一)、全面考核。以德能勤绩为主,全面考察教职员工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
1、德:以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为主,衡量教职员工是否达到“三育人”的要求,教师应以“师德”为先。
2、能:以发展潜力为核心,衡量教职员工完成本职工作、承担重要职责的能力,首先是完成本职工作的能力。
3、勤:重点考察职业精神、工作状态、遵守纪律和考勤等规章制度情况。
4、绩:围绕年度业绩目标完成情况和岗位职责要求,看服务保障或教学质量是否符合本职工作要求,是否达到学校标准。
(二)、量化考核。根据工作性质可以量化的部分要有量化指标。
1、院、系考核时,除学校统一的考核内容外,院、系副书记和辅导员要加上学生处量化权重(30%)。具体办法和标准由学生处制定。超过5名辅导员的院、系,要将辅导员单独排序。
2、各院、系秘书考核要加上教务处权重(30%)。具体办法和标准由教务处制定。系秘书超过两人以上要排序。
五、考核的标准:
各考核小组根据《河北传媒学院绩效考核管理规定》和《河北传媒学院考勤管理规定》,结合各单位工作实际,制定考核细则和量化指标,报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批准备案。
六、考核结果的分布及应用:
考核结果分四档:A、B、C、D。
A档的比例:≤20%(按本单位除正职外的所属正式人员计算比例,下同)
B档的比例:≤60%
C档的比例:17%左右
D档的比例:≥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评定为A档:
1、本学期月绩效工资有扣发记录的;
2、学期内休产假在二个月以上的;
3、学期内请事(病)假超过3天(含累计)或学年内请事(病)假超过7天(含累计)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定为C档或D档:
1、受学校通报批评或给予教学(行政)处分的;
2、学期内请事(病)假15天(含累计)以上或学年内请事(病)假30天(含累计)以上的;
学期绩效工资除B档外,将在假期工资中增补(A档)或扣减(C、D档)。
学年考核与学期绩效考核档次一致。但各单位在确定员工档次时,既要考虑学期绩效考核的标准,也要考虑其学年表现,避免出现偏差。
考核结果要进入个人档案,作为下一年度教职员工晋级、调职和薪酬调整的重要依据。
七、考核时间安排:
1、6月27日前各考核单位组建考核小组,制定考核细则报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备案并开始考核。
2、7月4日前各考核单位将考核结果(按档排序)、《年度员工述职报告》、《2014年度员工考核登记表》、《绩效考核登记表》报人事处。
3、6月30日前中层干部把《年度干部述职报告》(只要电子版)报人事处。
八、考核要求:
1、各考核小组要根据学校考核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考核细则和程序。
2、各院、系考核述职需在学校督查组的监督下进行(考核时间与督查组协商),考核结果须有督查人员签字。
3、中层干部需填写《年度干部述职报告》(电子模板可在人事群或内网人事处板块共享下载),其余教职员工撰写述职报告(签字后上交)。述职报告将放入员工档案。
4、参加考核人员须严格按照考核时间表完成各项考评工作
5、考核时严禁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九、本规定的解释权在人事处。
附件1、《学校机关行政部门考核小组划分》
附件2、《学校督查组组成及督查单位》
附件3、《2014学年度中层干部述职报告》
附件4、《2014学年考核结果登记表》
附件5、《学期绩效考核结果登记表》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日
2013-2014学年,在集团和学校的领导下,全体教职员工以教学为中心,团结协作、奋发图强,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绩。考虑到目前学校评估准备任务繁重,部分院系又面临放假前搬迁,时间紧迫。因此,学校决定将学期绩效工资考核与学年考核一并进行。现将有关考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的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注重德、能、勤、绩,全面考察和量化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的分类和范围:
1、中层正职(各院系主任、书记,各处处长、主持工作的副职)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和主管校领导负责考核。
2、其余干部及教职员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进行考核。
3、工勤人员由相关处室按本通知精神分别组织考核。
4、入职时间不足三个月的(截止时间5月31日)和已办离职手续人员不参加考核。
三、考核的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李锦云
成 员:赵军山、丁海宴、万素英、贺健强、刘福寿、任彪、徐国龙、姚绍武、孙伟。
2、校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办考核具体事务。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3、各院(系)分别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小组成员名单自定,报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批准备案。
4、机关行政部门成员满5人(不含正职)以上的单位可作为一个单独考核单位,不满5人的合并成立考核单位,合并名单见附件1。
5、学校成立考核督查组:由教务处、学生处、产学研、督导办和人事处人员组成。成员及分组督查范围见附件2。
四、考核的内容:
(一)、全面考核。以德能勤绩为主,全面考察教职员工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
1、德:以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为主,衡量教职员工是否达到“三育人”的要求,教师应以“师德”为先。
2、能:以发展潜力为核心,衡量教职员工完成本职工作、承担重要职责的能力,首先是完成本职工作的能力。
3、勤:重点考察职业精神、工作状态、遵守纪律和考勤等规章制度情况。
4、绩:围绕年度业绩目标完成情况和岗位职责要求,看服务保障或教学质量是否符合本职工作要求,是否达到学校标准。
(二)、量化考核。根据工作性质可以量化的部分要有量化指标。
1、院、系考核时,除学校统一的考核内容外,院、系副书记和辅导员要加上学生处量化权重(30%)。具体办法和标准由学生处制定。超过5名辅导员的院、系,要将辅导员单独排序。
2、各院、系秘书考核要加上教务处权重(30%)。具体办法和标准由教务处制定。系秘书超过两人以上要排序。
五、考核的标准:
各考核小组根据《河北传媒学院绩效考核管理规定》和《河北传媒学院考勤管理规定》,结合各单位工作实际,制定考核细则和量化指标,报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批准备案。
六、考核结果的分布及应用:
考核结果分四档:A、B、C、D。
A档的比例:≤20%(按本单位除正职外的所属正式人员计算比例,下同)
B档的比例:≤60%
C档的比例:17%左右
D档的比例:≥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评定为A档:
1、本学期月绩效工资有扣发记录的;
2、学期内休产假在二个月以上的;
3、学期内请事(病)假超过3天(含累计)或学年内请事(病)假超过7天(含累计)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定为C档或D档:
1、受学校通报批评或给予教学(行政)处分的;
2、学期内请事(病)假15天(含累计)以上或学年内请事(病)假30天(含累计)以上的;
学期绩效工资除B档外,将在假期工资中增补(A档)或扣减(C、D档)。
学年考核与学期绩效考核档次一致。但各单位在确定员工档次时,既要考虑学期绩效考核的标准,也要考虑其学年表现,避免出现偏差。
考核结果要进入个人档案,作为下一年度教职员工晋级、调职和薪酬调整的重要依据。
七、考核时间安排:
1、6月27日前各考核单位组建考核小组,制定考核细则报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备案并开始考核。
2、7月4日前各考核单位将考核结果(按档排序)、《年度员工述职报告》、《2014年度员工考核登记表》、《绩效考核登记表》报人事处。
3、6月30日前中层干部把《年度干部述职报告》(只要电子版)报人事处。
八、考核要求:
1、各考核小组要根据学校考核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考核细则和程序。
2、各院、系考核述职需在学校督查组的监督下进行(考核时间与督查组协商),考核结果须有督查人员签字。
3、中层干部需填写《年度干部述职报告》(电子模板可在人事群或内网人事处板块共享下载),其余教职员工撰写述职报告(签字后上交)。述职报告将放入员工档案。
4、参加考核人员须严格按照考核时间表完成各项考评工作
5、考核时严禁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九、本规定的解释权在人事处。
附件1、《学校机关行政部门考核小组划分》
附件2、《学校督查组组成及督查单位》
附件3、《2014学年度中层干部述职报告》
附件4、《2014学年考核结果登记表》
附件5、《学期绩效考核结果登记表》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