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7-10月新入职员工转正考核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14 点击量:
关于2020年7-10月新入职员工转正考核通知
各部(处)、各学院:
教职员工转正考核工作,目的是全面考察新员工试用期内对其岗位胜任程度,确保员工素质符合岗位要求。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入职后工作六个月期满的教职员工。
二、考核内容
新员工的转正考核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新员工的转正考核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德:思想品德、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为人师表、团结协作、爱岗奉献等方面。
能:完成本职工作所具有的业务能力,自身的发展潜力等。
勤:出勤率,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工作责任心以及主动性、创造性等。
绩:完成本职及相关工作的情况,在其中发挥的作用和担当的角色、取得的成绩等。
三、考核流程
1、个人申请。员工工作六个月期满(截止到2020年4月30日前入职),即可向所在部门提出转正申请,提交书面工作小结,由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交人事处备案。
能:完成本职工作所具有的业务能力,自身的发展潜力等。
勤:出勤率,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工作责任心以及主动性、创造性等。
绩:完成本职及相关工作的情况,在其中发挥的作用和担当的角色、取得的成绩等。
三、考核流程
1、个人申请。员工工作六个月期满(截止到2020年4月30日前入职),即可向所在部门提出转正申请,提交书面工作小结,由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交人事处备案。
2、部门测评。由各部门成立考核测评小组并制定考核实施细则,对申请人进行考核测评。教师、辅导员测评应有学生及同事参加;行政及教辅人员测评有组织服务单位代表参加。
3、组织评价。申请转正人员分教师,辅导员和行政、后勤、教辅人员三种类型,分别由相关部门进行考核评价。
(1)教师的考核评价由所属学院领导评价、同行或教研室评价、督导办评价、人事处综合评价组成。
(2)辅导员的考核评价由所属学院领导评价、学生处评价、所在学院同行评价、人事处综合评价组成。
(3)行政、后勤、教辅人员的考核评价由部门领导评价、主要服务对象评价、人事处综合评价组成。
4、上报审批。部门测评和考核评价成绩符合要求者,报校领导审批后,予以办理转正手续;不适应岗位要求的予以转岗或延长试用期,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辞退。
各单位应本着对学校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学校录用标准和岗位职责严格把关,认真组织好测评,确保员工转正考核工作质量。
四、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部门测评:9月14日-10月15日
2、组织评价、上报审批:10月15日-10月31日
人 事 处
2020年9月14日